关于我单位“5000吨/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”建设单位
变更的公示
“5000吨/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”是我单位重要发展项目,2018年8月由我单位全资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,委托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,并按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4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;因项目管理需要,该项目现由我单位直接管理,建设单位主体变更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项目建设地点,建设内容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等均未发生变化,特此公告。
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10月20日